上海刑事律师

  •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921193316
  • 刑事辩护

    上海刑事律师

    联系律师

    • 上海刑事律师
    • 联系人:王刚 主任律师
    • 手机:15921193316
    • 电子邮箱:lhlawsky@163.com
    • 网址:http://www.rmkxs.com
    • 所属律所:上海瑞美克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2500号金岛大厦2004室

    共同犯罪未达刑事责任能力者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发布于:2019/8/4 14:51:23 

    一朋友和一群人在半夜潜入一户人家,偷走了对方几万元,共同犯罪未达刑事责任能力者,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是怎样的规定的呢?有哪些内容呢? 

    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一是必须有二人以上;二是必须有共同的故意;三是必须有共同的行为。我国刑法并未规定实施共同犯罪的人都要求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共同犯罪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有计划的故意犯罪,但在承担具体责任上,是要根据各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的。主犯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等不承担刑事责任是出于从主犯的阻却事由考虑,他也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属于犯罪。所以,在从犯没有这种或其他阻却事由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上一篇: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下一篇:故意伤害判刑后是否还要赔偿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预约咨询

    刘老师 王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