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

  •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921193316
  • 刑事辩护

    上海刑事律师

    联系律师

    • 上海刑事律师
    • 联系人:王刚 主任律师
    • 手机:15921193316
    • 电子邮箱:lhlawsky@163.com
    • 网址:http://www.rmkxs.com
    • 所属律所:上海瑞美克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2500号金岛大厦2004室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发布于:2019/7/5 15:49:24 

    如果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诈骗团伙跑过车,然后被带到异地该怎么样做?上海刑事律师解答只有明知道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运输工具的,才有可能被认定属于诈骗罪的帮助犯,,根据您的描述,司机为善意第三人,司机并不知道自己承载的是一批诈骗团伙,在得知后,第一情况应该向当地警方进行报案,请求警方援助。

    男朋友刚进入社会,被一名不知道是否是女性的人,以网恋的关系骗钱1万元,网恋期间不断索取钱财,以各种借口。男朋友当时知道被骗,要求将钱财退还,这个网友在骗财的期间诱导被骗人发不良视频给她,之后发现被骗要求将钱财退还的时候,女子以视频要挟拒绝还款,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上海杨浦辩护律师解答尽快报警处理,这个是可以立案的。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会收回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假释的条件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三、假释的概念是什么?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上一篇:上海杨浦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刑事案件尽职尽责

    下一篇:共同犯罪未达刑事责任能力者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预约咨询

    刘老师 王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