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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忽职守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发布于:2019/7/10 16:13:58 

    贩卖冰赌 3个人一起的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 是不是不可以上诉了。上海刑事律师解答是一审判决书吗?一审判决书是可以上诉的。

    我的父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用砖头打,导致嘴唇破相,牙齿脱落,伤情鉴定是轻,我想问问这个可以告他故意杀人罪吗?民事诉讼可以一起告吗?上海杨浦刑事律师解答故意伤害罪,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民事赔偿,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玩忽职守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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